圣超然按

这是第六部分,即最后一个部分。欢迎大家一起讨论。

 

 wenda

 

六、似因的种类

 

因明的作用是什么?因明就是用来“破立”的。什么是破立?怎么破立?

 

立就是建立,比如说建立一个观点“猪比人聪明”。建立一个观点叫立宗,立宗需要依据,这个依据就是因;反过来,比如说驳斥“猪比人聪明”的观点,就是遮破。“破立”就是应用因明建立一个观点或者驳斥一个观点。

 

怎么破立?包括怎么破与怎么立二个部分。怎么破?首先要知道所破,即认定所破除的是什么,这样抉择好以后,再抉择能破(即破的理由)。最后是破斥的方法,即应了知能破怎样破除所破。要明确地了解这三者,若不了解就无法懂得下面的推理方法。比如说,世人射箭时,首先要知道用什么样的箭?在对箭了解之后,就要认清所射的目标——靶子,最后还要通晓用什么方式去射中靶子。这三者知道后,射箭才会有把握。同样,如果能了知能破、所破与破斥方法,那么因明的破斥方法就掌握了。

 

由于因明的“破立”这二个部分是有密切关系的,在明白了“破”的时候,也就明白了“立”。这样,因明的建立方法也就掌握了。

 

如果喋喋不休地说对方的观点不正确,是不能驳斥对方的;谩骂和吵架也不能驳斥对方的。因为谁也不会承认这种驳斥的方法。这种驳斥方法,在因明中叫“无理由立宗”。如果立宗无理由,那么立宗就不能成立。立宗的理由在因明里叫做因。真因就是能够证明立宗成立的理由,似因就是似是而非的理由,无法证明立宗成立,它既不能成立自己立宗,也不能破斥对方的立宗。

 

如果用因明的术语表达:所运用的任何因三相不全,就是似因的法相。

 

那么,似因有几种?似因,也有三种,即不成因、不定因、相违因。三种似因的分类说明,见表八。

 

表八:三种似因的分类说明

 

似因分类

子类似因的说明

似因

不成因

在欲知法上所运用的因不成立。

不定因

对于证成所立指出怀疑的因。

相违因

依靠某因必定颠倒证成所立

以下举例说明不成因、不定因、相违因。

 

例1:不成因

宗法

有法

是无常

眼所见故

同喻

 

异喻

 

说明:

1、“眼所见”的因是否可以在“声音”上存在?即声音是否是“眼所见”的果?

——处于凡夫位的我们的常识是:声音是 “听的见”的,不是看的见的。

根据以上的常识,说明:“眼所见”的因不可在“声音”上存在。那么说明这个推理是“不成因”的推理。

从这个例子,就可以很清楚:在欲知法上所运用的因不成立,那么这样的推理就是似因推理,即是“不成因”。

 

2、结论

——通过研究发现“声是无常,眼所见故”的推理是不正确的,这样的推理即“不成因”。

 

例2:不定因

宗法

有法

是无常

所听之故

同喻

 

异喻

 

说明:

1、在“声音”上,“所听”是否存在?即声音是否是“所听”的成果?

——我们的常识:所有的声音都是 “所听”的成果,在“声音”上,“所听”存在。

这样,虽然排除了“不成因”;但由于存在因“所听”与有法“声音”一体的状况,那么就找不到它的同品与异品。

找不到同品,则无法成立“同品定有”,就无法说明“所听之故”是“声是无常”的真因;找不到异品,也就无法排除“异品遍无”,也就无法排除非因。

因此在“声是无常,所听之故”的推理面前,听到人内心疑惑,无法判断推理是否正确。这就是“不定因”。

不定—-不一定,说明内心在疑惑。

 

2、结论

——通过研究发现“声是无常,所听之故”的推理是不正确的,这样的推理即“不定因”。

 

例3:相违因

宗法

有法

是常有

所作性故

同喻

 

异喻

 

说明:

1、在“声”上,“所作”是否存在?即声音是否是“所作”的成果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声音是 “所作”的成果,在“声音”上,“所作”存在。

 

2、所作,是否是“常有”的因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所作是“无常”的因。世间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,它们的生灭都是因缘所作的;所作就是无常,无法证明它是常有的;

所作性,只能证明无常成立,否定常的成立。所以说“这是相违因”。

 

3、结论

——通过研究发现“声是常有,所作性故”的推理是不正确的,这样的推理即“相违因”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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