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超然按

关于真因的“自性因”、“果因”、“不可得因”,李双珠给出了三个例子。

 

 bihu

 

例1:自性因

宗法

有法

是无常

所作性故

同喻

若是所作,见彼无常,如瓶等

异喻

若是常,见非所作,如虚空

 

说明:

1、在“声音”上,“所作”是否存在?即声音是否是“所作”的成果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声音是 “所作”的成果,在“声音”上,“所作”存在。

2、所作,是否是“无常”的因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所作是“无常”的因。世间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,它们的生灭都是因缘所作的;所作就是无常,它们是一体的;所以说“这是自性因”。

3、同品定有:有没有“所作”的事物,是恒常的?或者亘古以来,存在一种不变异的事物,这种事物还是“所作”的产物?

那么是否存在与声音一样,也是无常的事物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亘古以来,不存在一种不变异的事物。所有的事物都是变异的,这些变异的事物是“所作”的产物。只要是存在的事物,都与声音一样,也是无常的事物,就是我们常见的瓶子。瓶子,是无常的,也是因缘所作的产物。瓶子,是“声是无常”的同品。

4、 异品遍无:那么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是否不存在是因缘所作的恒常事物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不存在是因缘所作的恒常事物;在我们生活的世界,只有虚空是恒常不变的,但它不是因缘所作的。

5、浅显的理解(喻)

——在这个例子里:我们看见日常使用的瓶子,它是无常的,是因缘所作的。通过对瓶子的了解,对于我们理解声音是无常的,有很大的帮助;通过对虚空的了解,帮助我们理解“声是无常,所作性故”。

6、结论

——通过研究发现“声是无常,所作性故”的推理是正确的,引用的喻也恰当。

 

例2:果因

宗法

有法

山上

有火

有浓烟之故

同喻

如同灶火

异喻

 

说明:

1、在“山”上,“浓烟”是否可以存在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山上,可以有“浓烟”。

2、火,是否是“浓烟”的因?

——我们的生活常识说:有火的地方,一定有烟。烟与火,是有因果关系的,所以说“这是果因”。

3、同品定有:是否存在只要有火就一定有烟的情况?那么是否存在与山上的浓烟一样,有烟的时候也有火呢?

——我们的生活常识说:火是烟的因,有火的地方就有烟,有大量烟的地方也一定有火;(在农耕时代)农村家家户户做饭时形成了袅袅炊烟;灶火,是炊烟的因;从炊烟可以了知灶火的存在。

4、异品遍无:那么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是否没有火确有大量的浓烟产生,或者有火确没有烟的情况?

——我们的生活常识说:(由于因明是农耕时代开发出的思维方法,所以很大例子都具有那个时代的烙印)在农耕时代的生活世界里没有火却有大量的浓烟产生,或者有火却没有烟的情况。这里没有举例子来说明了;因为作者认为同品喻就足够说明问题了。

5、浅显的理解(喻)

——在这个例子里:我们看见日常的炊烟现象,了知灶火与炊烟存在因果关系,对于我们理解“山上有火,有浓烟之故”,有很大的帮助。

6、结论

——通过分析,说明“山上有火,有浓烟之故”的推理是正确的,喻引用的也合适。

 

例3:不可得因

宗法

有法

李四

不在这间房子里

这个房间里看不见人之故。

同喻

 

异喻

如果房间有人,我们的眼睛一定现量可以见到。

说明:

1、对“李四”而言,如果出现在人的面前,是否可以“看见”?

——我们研究后发现:人这种事物,是眼识得对境,是可以用肉眼看见的。

2、“这个房间里看不见人”是否可以证明“李四不在这间房子里”?

——我们的生活常识说:只要有人,我们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他。现在房间里看不见人,所以判断“李四不在这间房子里”。如果有人,就一定看见;没有看见,说明这里就没有人。这叫“可见不可得因”所以说这是“不可得因”。

3、同品定有: 是否只要有人存在,眼睛就一定看的见?

——人,是眼识的对境,只要是人,那么我们的眼睛是完全可以分辨的出来的。所以说如果房间里有人,就可以看到;如果房间没有人,那么就看不到。

4、异品遍无:那么是否存在房间里有人,但眼睛却看不见呢?

——我们判断的基础是以现量。现量,就是“新的、无分别、不错乱”的识。只要是正常的人,他的眼睛就能看的见人。不存在这样的状况:房间里有人,但眼睛却看不见。

5、浅显的理解(喻)

——在这个例子里:异喻说“如果房间有人,我们的眼睛一定现量可以见到”,这个我们很好理解。基于此,我们更容易理解“李四不在这间房子里,这个房间里看不见人之故。”

6、结论

——通过分析,说明“李四不在这间房子里,这个房间里看不见人之故。”的推理正确,引用的喻让我们更容易理解这个推理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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